中國國民黨修訂排黑條款為馬英九解套,馬英九得以有資格參選總統,除特支費貪污背信外,另涉及官司案件可不少,皆猶待審判,馬英九是創被起訴尚未判決確定,而仍能競選總統的第一人,是否「當選過關,落選被關?」立法之不周延,倘若當選,將來可能是一位有污點的國家領導人。

又馬英九曾執有美國永久居留權是否仍有效?是美國人?是英國人?一直令人質疑!据馬英九自言自語三十年前即放棄綠卡,但有口無憑。縱然中選會行文美國在台協會查詢,但會有結果嗎?令人懷疑!美國政府官員不是說過台灣和中華民國都不是一個國家嗎?會据實以告,會理會嗎?何況,美國政府會保護美國的國民。

事關會不會選出美國人的台灣總統,會不會選出執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的台灣總統?選後再來亡羊補牢,為時晚矣!不如當機立斷,查個水落石出,再來舉辦總統選舉,以避免選後社會不安國家動亂。
(2008.2.27.台灣時報/作者黃曜隆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技正退休)
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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