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政治就是被統治者參與統治,被管理者參與管理。以民為主而依法行政的政治體制。在民主政治體制下,政府官員是公僕,民意代表好比是長工。公僕與長工都是有任期制的人民幫傭。
 
選舉罷免權即是行使任期制幫傭的去留權。依選罷法規定,凡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,在選舉區域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者,就有投票權。既然有投票權決定公僕與長工的雇用與否,那麼當然就是中華民國的主人、國家的主人。
 
中華民國的主人,在選舉區域台灣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,當然是台灣的主人,台灣的主人否定自己不是台灣人,那就很奇怪的事,因為自己否定自己。
 
台灣人的投票權未及於中國,中國當然不是台灣,中國未統治或管理過台灣,台灣當然不是中國。住於台灣、生於台灣、長於台灣、老於台灣、死在台灣,認土歸根。適地適生,大家都是台灣人,台灣人熱愛台灣,天經地義的事,不容置疑,不能自己否定自己。認同台灣,熱愛並忠於台灣這個國家。
(黃曜隆/台灣日報2002.1.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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